为了维护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更好地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的理赔工作,11月27 日,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邀请了我校学生平安保险入保公司永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东校区4#教学楼C区101教室举办面对面交流会。各学院学生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活动,活动由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吴科启主持。
活动开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理赔经理王延海介绍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的基本业务、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并就如何理赔进行了详细讲解。
针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以及住院医疗理赔,王延海结合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相关文件和我校的实际情况说,在校学生凭《聊城大学学生公费医疗证》在聊大医院门诊就医,可享受到50%的公费医疗,门诊治疗费、检查费、药费均享受半价。在聊城市联网医院住院治疗的学生,出院时通过医保网络直接结算,学生只需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根据医院的等级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对于需要回原籍或到外地治疗的患病学生,需持医保证和当地医院诊断证明到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因病情需要转院到外地更高一级医院住院治疗的,须由聊城市当地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并持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医保卡,到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办理核准手续,经批准后在外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凭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效单据、汇总费用明细清单等到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报销。对于实习和寒暑假期间,学生可选择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开学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费用明细清单、有效费用单据,到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报销。
针对学生平安保险理赔,王延海结合案例对学生平安保险理赔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我校学生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的原则参加学生平安保险。学生平安保险主要是用于参保学生的意外伤害(外来的、非故意的、在法律范围内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事故)增加个人医疗费的报销比例。为了做好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理赔的衔接,参保学生就诊住院时,要按比例报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个人负担的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要按比例报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要按比例报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
随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经理韩家瑞表示,保险公司会尽可能的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学生理赔事件,为了方便学生理赔,公司在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开设理赔服务窗口,安排工作人员专门办理我校学生的赔付事宜。
交流环节,同学们纷纷向现场的嘉宾提出保险比例、起付线、封顶线以及异地转诊转院治疗等问题,现场嘉宾一一为同学们热情作答。
通过此次面对面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了自身的医疗合法权益,掌握了如何利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进行合理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