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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全面启动本科生导师制

为加强本科生培养,深入贯彻学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决定,大力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计算机学院认真筹划、精心准备,积极动员、周密部署,决定从2008级本科生开始全面启动本科生导师制。

针对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具体落实,学院成立了以院长谢圣献为组长,副院长左凤朝为副组长的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扎实推进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并且,学院召开了专门会议,就抓实抓好本科生导师制进行动员、部署,反复强调学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全体老师切实把指导本科生作为近期工作的重要内容,从而大力推动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水平。

会后,学院出台了《聊城大学计算机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该文件明确规定了导师的聘任办法、受聘导师的条件、导师的职责及工作要求、导师制的实施步骤、导师的考核办法等方面的内容。并强调指出,学院的所有专任教师都有责任与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学科带头人、教授应率先垂范、主动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把教书育人工作当作自己神圣的和应尽的职责与义务;本科生导师应按照学院要求,经常深入学生,与被指导学生个别面谈或集体指导,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工作;辅导员与班主任应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导师,加强沟通,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商议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问题;导师也应主动向班主任、辅导员沟通了解学生情况。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打破了学院对本科生的管理主要实行班主任负责制与辅导员工作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形成了学院党政领导下,本科生导师制与班主任工作有机结合,与辅导员工作相互配合,多方协作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此项制度的实施能使学生更好地接触学术知识和接受优秀老师的熏陶教育,有助于学生沿着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发展,有助于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有助于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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