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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今年的招生监察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监察厅关于做好200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通知》(鲁教监[2004]3号)文件精神,保证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我校党委、行政分别召开了书记办公会和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和布置了今年学校的招生监察工作,成立了由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建立专门的接访机构,公布举报电话(0635-8239309),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网站(电子信箱: jw@lctu.edu.cn ),印发了《聊城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招生监察工作的意见》文件。坚持“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工作制度,进入主录取现场履行职责,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监督,维护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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