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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06学年公派出国进行汉语教学开始报名

根据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2005-2006学年度国家选派优秀汉语教师出国任教申请工作现已开始。

按照计划,本年度国家汉办将向32个国家派遣42名汉语教师,教师在外工作时间原则上为两学年,公派教师的出国待遇按财政部和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原则上要已获得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2、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3、外语水平达到规定要求,普通话标准;4、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外语非英语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63周岁;5、符合国外聘方的其他要求。

申请程序: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后,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签字盖章后,填写《国家公派出国长期任教汉语教师申请表》(可从国家汉办网 www.hanban.edu.cn 下载),然后把申请表报外事处,由外事处与人事处协商后报学校同意,最后由外事处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此项工作截止到3月26日。咨询电话:8238244 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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