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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承明获“山东省大学生公益之星”

近日,首届“山东省大学生公益之星”评选揭晓,我校体育学院2002级1班学生房承明获得首届 “山东省公益之星”荣誉称号,我校团委也获得首届“山东省大学生公益之星”优秀组织奖。

团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勇于、乐于为社会和国家的公益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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