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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学生工作处联合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

近日,校团委、学生工作处联合发出《关于在全校团员学生中广泛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通知》,号召全校团员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

今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提出“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讲话,全面阐述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要求,对中华民族树立正确价值观进行了高度概括,对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建设文明民主国家,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八荣八耻”鲜明地提出了要坚持、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我党的优良作风,要坚决反对和鞭挞一切社会丑恶现象。“八荣八耻”深入浅出,循循善诱,言简意赅,寓意深远,在对比中把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为当代青年人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容易在知识丰富、思想活跃的青年大学生中产生共鸣,必将成为广大年轻人成长道路上的座右铭。

为全面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团中央、团省委有关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要求,帮助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做有知识、有文化、讲公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此,校团委、学生工作处号召全校团员青年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 学习为主题的大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

《通知》指出,本次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学习教育阶段(3月20——4月2日),号召全校各级团组织通过个人自学、主题团课、国旗下讲话、主题队会、办板报等多种形式,针对在大学生中出现的追求时尚,喜欢另类,盲目崇拜,行为偏激,个人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张狂等一些不良倾向,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主题征文、演讲活动阶段(4月3日——4月16日),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通过开展辩论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大学生结合自己学习生活实际谈他们真实的感受和体会。引导大学生在活动中提高认识、自觉实践,逐步把“八荣八耻”内化为他们的行动指南,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教育活动阶段(4月17日——5月7日),通过“手拉手”、“青年志愿者”、“我与祖国共奋进”等主题活动,在实践中帮助树立大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广大在校大学生生动的道德实践,成为他们的生活方式;使美好的思想道德在大学生中蔚然成风,在全社会发扬光大。

为确保本次教育活动的严肃性、实效性,《通知》同时要求,各学院分团委要充分发挥好学院网站、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先进模范,充分发挥主要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严密筹划、积极组织、认真落实。5月中旬教育活动结束后,校团委将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分团委、团支部以及先进个人进行集中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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