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汉办师资处日前发出通知,2006-2007学年度国家公派出国长期任教汉语教师开始报名。我校报名工作将截止到4月18日,符合条件的老师可在18日前将报名材料交至外事处国际交流科。
根据选拔条件,报名者须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心理健康,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或中学教龄、并正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历史、哲学、教育等专业教学的学校在编教师及从事教学工作的普通话测试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较熟练地使用外语进行日常生活和工作沟通。
报送的材料主要是《国家公派出国长期任教汉语教师申请表》( 国家汉办网站下载 ),附报主要研究成果、单位鉴定、本单位专家或业务负责人推荐信。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人选参加复试。复试分为外语水平、综合能力、专业技能三个方面,预计于4月底举行。
最终录取名单由教育部公布,被录取的人员在派出前还须参加由国家汉办组织的派出前集训。被正式录取为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后,不得无故放弃,否则将取消教师本人申报资格三年。如对外推荐后未被国外聘用或因客观原因未能派出,将保留派出资格至2008年选拔工作开始前,其间如国外有新的需求,国家汉办在征求本人意见后,继续向国外推荐。
我校的报名工作由外事处统一上报。咨询电话:8238244。查询网站:国家汉办 http://www.hanb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