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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选派教师赴德进行艺术交流

经外事处联系,省外办同意我校选派教师赴德国巴伐利亚州进行艺术交流。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 音乐(作曲)、造型艺术(金/木/铁方面的雕塑、雕刻艺术家)或文学(文学创作)方面的专业人员。

2. 能用英语或德语交流。

3. 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

二、 出国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7年4月1日-2008年3月31日

地点:德国巴伐利亚州班贝格(Bamberg)市。

三、 德国接待单位

德国国际艺术家之家。

四、 工作待遇

德方提供免费住所和工作室,每月提供1200欧元津贴,与德国同行艺术家共同创作作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在班贝格市期间学习德语。

五、 其他事项

1. 由于申报时间紧,请有意申请的人员务必于2007年2月2日下午5:00之前把申请材料报外事处(东校区专家公寓1号楼101办公室)。

2.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单位推荐信(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领导签字)、个人简历、作品目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能证明自己艺术造诣的材料。

3. 咨询电话:8239686,8239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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