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典型,激励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促进我校学生工作的全面提高,11月27日,校团委下发通知,决定评选我校第八届“校园十佳”。
通知对“校园十佳”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都作了详细说明,并做出了具体要求。凡我校全日制在校生都有权参加“校园十佳”的评选,但在评选条件上则要求十分严格,只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且必须是今年的校级三好学生,学业成绩在班内前20%的学生才有资格。每个学院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推荐预备候选人2名,并要求整个评选、推荐过程必须公开、透明,严格履行公示制度,必须接受全体学生的监督。学校将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宣传部、教务处、校团委、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的评委会,对各学院推荐的预备候选人进行严格评选,最后确定我校第八届“校园十佳”名单。
另外,获得今年“校园十佳”称号的学生将获得1000元奖金。
团 委
200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