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院人事处获悉,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对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今年教学系列1990年以后毕业的高校教师,在申报晋升教授、副教授时,必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1990年以后毕业的高中阶段教师在申报高级讲师、高级教师时,必须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否则按破格条件晋升。
山东省教育厅2000年8月23日下发的山东省教育厅文件鲁教人字[2000]21号《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0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学历问题是这样规定的:评审教师职务对学历的要求,应逐步由学历向学位过渡。高等学校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和高中阶段教师一般应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方可申报相应的教师职务。1990年以后取得规定的合格学历人员申报晋升教授、副教授或高级讲师、高级教师,须分别取得硕士或学士以上学位,否则按破格条件晋升。对取得博士学位晋升教授职务、取得硕士学位晋升高级讲师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