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我院教职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及材料通报会在桐园会议室进行,副院长张泮舟以及各系部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上,院办主任李哲宣读了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汇编部分内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院教职工应参加聊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保险。
随后,校医院院长赵玉林就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救助金的交费和使用办法向与会人员作了详细介绍。
副院长张泮舟在讲话中指出,社会医疗保险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到全院稳定大局,意义重大。全院上下应给予高度重视,贯彻好,宣传好,组织好。保障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院新闻电视台将在周六晚《一周要闻》之后播出“校医院院长赵玉林谈我院教职工如何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专题节目,欢迎到时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