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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来校进行地方立法调研


     10月28日上午,聊城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到我校开展地方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志坚、我校党委副书记徐传光以及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我校法学院领导老师参加座谈会。

 

 

白志坚介绍了聊城获批地方立法权的有关情况。他指出,7月,省人大常委会确定聊城获批地方立法权,聊城人大常委会正在对立法的前期工作进行调研。聊城大学法学院是聊城的法律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拥有一批高水平的法律专业人才和研究基地,他希望大家积极为聊城的地方立法工作建言献策,齐心协力共同立好“聊城第一部法”。
 

 

 

徐传光指出,获批地方立法权是聊城的一件大喜事,对于提高政府统筹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大意义。服务聊城是学校的办学宗旨和职责所系,能够参与地方立法,也是一次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质量的重要机遇。他希望法学院师生能够主动积极的参与地方立法,为立好“聊城第一部法”做出聊大人应有的贡献。
 
在听取法学院的基本情况介绍后,双方围绕地方立法权的内涵、立法程序、法律效力、实施方式和作用影响等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
 
据了解,地方立法权,是指省级或部分市级人大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利。拥有立法权后可因地制宜进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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