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师德标兵、全国师德楷模的决定》(教科文卫体工发(2015)23号),授予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李海英教授“全国师德标兵”荣誉称号,为其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李海英教授大学毕业32年来,一直在第一线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他敬业爱生、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传播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显著成绩。他曾获得全国多媒体教学课件大赛一等奖、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聊城大学师德标兵、聊城大学教学名师、聊城大学优秀共产党员、聊城大学“十一五”本科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等奖励和荣誉称号。
李海英教授获评“全国师德标兵”荣誉称号,是经我校党委、山东省教育工会、山东省总工会推荐,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审核,组织评选、公示和研究决定的。本次共授予10名教师“全国师德楷模”荣誉称号,授予100名教师“全国师德标兵”荣誉称号,我省高校共有2名教师荣获“全国师德标兵”称号。
希望全校教职工要向“全国师德楷模”、“全国师德标兵”学习,不断加强师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为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